【登录查看】法黔财采〔2006〕41号各市、州、地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直各单位: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理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公正、公平和良性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处理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请贯彻执行。一、重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管理工作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一定程度上也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者,《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