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黑名单”制度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和行办发〔2005〕2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各群众团体:《【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黑名单”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已经行署2005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四月五日【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黑名单”制度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以及评标专家等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登录查看】范围内从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