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民政局:我局根据《【登录查看】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移送的通知》发现你单位在“邻水县级特困供养照护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075)中,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为【登录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登录查看】,未在法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上事实有《【登录查看】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移送的通知》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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