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登录查看】地 址:【登录查看】第一、二层10、11、12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杨桂波电话:【登录查看】【登录查看】:我中心于【登录查看】下午收到贵公司提交灵山县第三中学设备(QZZC2024-G1-210329-QZSZ)分标一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贵公司质疑标项一中标供应商(【登录查看】)在明知其所投产品电磁单头大炒炉在并未取得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依然使用该不合法的电磁单头大炒炉进行投标。中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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