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邻财采〔2024〕41号

2024-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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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邻水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邻水县卫生健康局:我局根据《关于移送【登录查看】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知》发现你单位在“邻水县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096)中,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以上事实有《关于移送【登录查看】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知》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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