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邻财采罚〔2024〕23号

2024-11-19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富景慧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查,富景慧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邻水县2023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气象站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067)中,提供的投标(响应)材料是真实有效,不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三、处罚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根据本局案审会研究:对富景慧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邻水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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