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井财罚字〔2024〕8号)
2024-11-20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井财罚字〔2024〕8号)[【登录查看】]对井冈山市龙市小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井冈山市龙市小学根据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工作部署,检查组对你单位组织的2023-2024年度学生营养餐食堂食材采购活动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经依法调查,认定主要违规事实及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违规事实及处罚决定年度学生营养餐食堂食材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限额标准以上,未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招标采购。你单位未提出反对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1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七日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