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犍财监督〔2024〕89号)
2024-12-03 00:00:00
犍为县铁炉镇人民政府: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你单位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铁炉镇中心村道路硬化项目、【登录查看】重建项目(项目编号:N5111232024000070)存在政府采购合同未及时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四川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查询显示截图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