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金财采处〔2024〕22号)

2024-12-09 00:00:00

四川

当事人:【登录查看】人民政府地址:【登录查看】经查,你单位你单位在【登录查看】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登录查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编号:N5111【登录查看】9)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登录查看】,合同公告日期为【登录查看】。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执行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本机关。【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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