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韶财采购函〔2024〕44号)
2024-12-10 00:00:00
【登录查看】:根据《关于开展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2024〕6号)的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确定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单位,取了2023年3个政府采购项目。经查,你公司代理的“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受灾修复(项目编号:2023-442-SGYD-CSZ)”存在以下问题:1.磋商文件技术部分中“服务方案:维护方案科学、专业性强、可操作性强、对项目的工作思路、方法、技术路线、项目进度安排好的”、“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内容合理、保障性及可行性强”的评审标准。评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