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韶财采购函〔2024〕38号)
2024-12-10 00:00:00
市防洪管理中心:根据《关于开展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2024〕6号)的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确定你单位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单位。检查工作已完成,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你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存在防控风险,制度未明确定期轮岗制度,缺少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落实责任机制、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内部监督机制等相关内容,不符合《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控制事项清单〉的通知》(韶财采购〔2021〕16号)的有关要求。二、政府采购项目本次检查,我局选取了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