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理财采监〔2024〕003号
2024-12-16 00:00:00
理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黄永惠(评审专家)、杨玲(采购人代表)、尹周(评审专家):经查,你们在参与中共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纪委监委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进行整改。一、发现的主要问题因询价小组疏忽未仔细审查【登录查看】的投标(响应)文件,导致误判该公司通过了符合性审查,违反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第(六)款:“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之规定。二、整改要求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