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蒙城县乐土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蒙城县乐土镇人民政府2、地址:【登录查看】交叉口二、基本情况1、采购需求不完整2、磋商小组组成不合规三、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处理结果责令乐土镇人民政府废标五、处理日期:【登录查看】六、执法机关信息1、执法机关:蒙城县财政局2、联系人:吴洪涛3、联系电话:【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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