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九财采〔2024〕103号 、九财采〔2024〕104号 、九财采〔2024〕105号 、九财采〔2024〕106号 )
2024-12-18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九寨沟县水务局、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发展中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7号楼九寨沟县南坪镇政府街8号九寨沟县南坪镇政府街8号九寨沟县政务中心4号楼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对九寨沟县水务局、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发展中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进行财政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存在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九寨沟县水务局、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发展中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进行整改。九寨沟县财政局【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