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登录查看】地址:【登录查看】法定代表人:谢茂银委托代理人:谢茂银 电话:【登录查看】致【登录查看】:感谢贵公司参与我司组织的【登录查看】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板城镇那香片区垃圾中转站、大寺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贵公司于【登录查看】递交的《质疑函》收悉,现对《质疑函》中提到的问题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针对质疑招标文件中厢式垃圾车需求参数:接近角/离去角(°):≥17/20,只有一家厂家符合该参数要求,具有指向性的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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