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兴财罚字〔2024〕2号)

2024-12-30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兴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市民广场商业3号楼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兴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的兴文县光荣院提质改造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055)未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予以通报。兴文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