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参与围标,属于供应商间恶意串通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四、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壹佰陆拾贰元捌角,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处罚日期:【登录查看】六、执法机关信息1、执法机关:普定县财政局2、联系人:杨剑笔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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