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吴俊宏。地址:叙永县叙永镇惠泽锦城小区4栋2单元504号。二、基本情况当事人在参与建筑产业工人特色视频课件开发(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67)、建筑工人数据中心维护和新增功能开发(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66)采购活动中存在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登录查看】元的行政处罚。叙永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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