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吴志龙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TLCG2024SF095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吴志龙2、地址:【登录查看】五、基本情况吴志龙作为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兼专家组组长,在评审过程中提出并进行分组评标,在符合性评审和客观分评审中,未按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独立的评审;在给投标人志程洁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能力认证”评分时,在该公司具备得6分的条件下,与评标委员会其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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