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万源市八台乡天池坝村二、基本情况经查,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路灯维修材料(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013)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行为。三、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处以2,44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万源市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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