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万源市巴人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查,万源市巴人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苟家寨村种植中药材(黄精)产业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107)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行为。三、处罚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对万源市巴人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处“150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万源市财政局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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