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邻财采罚〔2025〕3号

2025-02-14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地  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查,【登录查看】在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167)中,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处罚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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