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监管职责,促进采购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登录查看】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濮财购〔2020〕15号)《【登录查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濮财购〔2023〕1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一、检查情况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被检查对象自查说明和财政部门核查的方式进行。从2024年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单位中随机选取单位为被检查对象,内控制度检查主要是围绕内控制度的权责...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