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西昌市民政局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立案调查,西昌市民政局在“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登录查看】0237)中存在将强制性标准及过期标准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三款“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及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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