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登录查看】:关于你公司对“南城学校等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085)”提出的投诉,我局已于【登录查看】收到。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不予受理。特此告知邻水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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