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简财采〔2025〕7号)
2025-02-21 00:00:00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简财采〔2025〕7号)一、相关当事人名称: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地址:简阳市东溪街道东溪大道403号附2、3、4号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逾期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中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整改。简阳市财政局【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