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简财采〔2025〕10号)一、相关当事人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射洪路南段561号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整改。简阳市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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