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本机关已于【登录查看】收到你公司寄来的关于“柳城院区门诊扩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35)”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等证明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登录查看】向你公司作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要求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但你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决定:不予受理你公司本次提起的投诉。特此告知。【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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