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当事人在开展信息安全教学仪器采购(第二包)(二次)(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78)采购活动中存在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23〕12号)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叙永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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