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的规定,现将【登录查看】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一、投诉受理方式:供应商可采取现场递交投诉书、邮寄纸质投诉书、发送电子邮件等;二、联系电话:【登录查看】;三、电子邮件地址:yascgk@qq.com(发送电子邮件的,应当电话告知财政部门确认);四、邮政编码:625000;五、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六、联系部门:【登录查看】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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