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东方国福(北京)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登录查看】房法定代表人:曾康吕委托代理人:曾康吕电话:【登录查看】我公司于【登录查看】收到贵公司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登录查看】厨房餐厅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5-J1-990010-GXLN)的质疑函,我公司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根据采购人的意见答复如下:详见附件附件信息:东方国福(北京)餐饮设备有限公司质疑函.pdf(【登录查看】M)东方国福(北京)餐饮设备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函.pdf(【登录查看】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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