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部组织的2020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2020-GFKD-DY-048\\JD【登录查看】67)、2021年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编号:2021-YKDZDK-W1002)活动中,【登录查看】存在串通投标及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报价)提供虚假材料的;(九)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