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7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旺苍县黄洋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旺苍县黄洋镇黄洋河社区政府路166号二、基本情况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交由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代理,采购主体、组织形式、信息公开等政府采购程序均不合法。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旺苍县黄洋镇人民政府作出警告行政处罚。旺苍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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