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采〔2025〕107号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构建数字化监管机制,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财政厅将从2025年起,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试行代理机构在线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以评促建、有序推进”的思路,以项目为载体,采取“客观评价为主、主观评价为辅”的方式,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植入采购平台在线开展评价工作。二、评价对象自2025年起,代理四川省内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