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登录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登录查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24〕297号)、《【登录查看】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5〕15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的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整治范围存在已开挖但尚未完成回填处理基坑工程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污水设施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红线内存在危险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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