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后续处置发布时间:【登录查看】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原创杨华本文作者杨华,工作单位系【登录查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章发表于《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4年第12期。编者按本文分析了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三种情形,并针对这三种情形提出了处置方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成交)供应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却未能签订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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