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住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本机关决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974元(大写壹仟玖佰柒拾肆元整,按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计算),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犍为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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