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登录查看】地 址:【登录查看】委托代理人:赵焕君电话:【登录查看】质疑事项1:评分表第8条“时花供货及实施方案”配送时间:≤1小时的,得3分;>1小时≤2小时的,得1分;>2小时的,不得分。我司认为该评分标准不合理、不科学,对招标结果的公平性产生重大影响。质疑回复:我方经对市场征询了解,质疑人提出的质疑内容合理,为保障本项目有充分的竞争力,保证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纳质疑人的质疑请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附件信息:质疑函.pdf(【登录查看】M)质疑答复函.pdf(【登录查看】M)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情况说明: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