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彭财罚〔2025〕1号
2025-03-26 00:00:00
市县监督处罚彭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彭财罚〔2025〕1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采购单位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彭阳县农业农村局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彭财罚〔2025〕1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六、违法事实: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对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通报批评九、处罚内容:对县农业农村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