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4-08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安岳县殡仪服务中心住所地(住址):安岳县【登录查看】社二、基本情况经调查,安岳县殡仪服务中心存在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六十六条、六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之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安岳县殡仪服务中心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登录查看】元。安岳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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