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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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大邑县西岭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住址):大邑县西岭镇众山街1号二、基本情况大邑县西岭镇人民政府存在采购需求不科学、不合理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本机关决定责令大邑县西岭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大邑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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