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评审专家无法到场参加约谈,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现将《评审专家知情告知书》在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视为告知。评审专家自告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利,申辩方式:1.现场约谈;2.书面提交申诉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一、杨惠英(身份证:35【登录查看】0624)于【登录查看】参加某部组织的撬装加油站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JW36-W1030)评审,存在评审错误的情形,对采购结果未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依规拟给予杨惠英书面警告处理。二、陈建(身份证:35【登录查看】0451)于【登录查看】参加某部组织的撬装加油站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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