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南江县文庙小学住所地(住址):南江县集州街道米仓山大道文星段508号二、基本情况经调查,南江县文庙小学在智慧班班通项目(N51【登录查看】107)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南江县文庙小学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南江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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