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专家无法及时取得联系或未在《评审专家知情告知书》签字,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现将《评审专家知情告知书》在军队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视为告知。专家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力,逾期视为放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违规专家自告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利,申辩方式:1.现场约谈;2.书面提交申辩材料。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1.张越(身份证:61【登录查看】0044)于【登录查看】参加救治技术条件建设项目(编号:2022-JQ05-W1002(1))评审,存在商务评审过程中出现评分错误,影响中标结果,负直接责任。拟给予张越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评审的处理。2.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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