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广东省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登录查看】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湛府〔2017〕52号)的相关规定,参照《【登录查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公告》(粤体竞中〔2017〕28号)、《关于田径等项目一级裁判员审批及裁判员管理工作移交至相关协会的通知》(粤体竞中〔2017〕62号)、《关于足球等3个项目二级裁判员审批及管理工作转移至相关协会的通知》(湛体字〔2018〕45号)的相关做法,经我局研究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