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住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生课桌椅(二次)(N51【登录查看】97)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的相关规定,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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