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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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绵竹市紫岩小学校住所地(住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绵竹市紫岩小学校存在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绵竹市紫岩小学校进行整改。无【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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