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选调60名我区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4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二、选调人员范围和计划:范围为我区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教师,具体计划见附件1。三、选调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二)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三)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即【登录查看】之后出生),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登录查看】之后出生)。(四)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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