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门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各乡镇街道上报《龙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申报名册》初定名单,经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第四批)申报地膜补助实施应用农户,现将申报名单公示。 公示期:【登录查看】—5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耕地肥料与农村能源部咨询或反映。 监督电话:【登录查看】、【登录查看】 附件:(第四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申报地膜补助公示名单.doc 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登录查看】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