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5-06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住址):【登录查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N512【登录查看】16)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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